推荐] 謝桃枋 詩律的聲韻標準
我們要確定詩律的声聲韻標準,必須瞭解中國音韻的分期。中國音韻分為三期:
(一)上古音:從先秦到漢魏時期,此時韻文使用漢語的自然韻律,並無韻書。人們對漢語的聲韻尚無自覺的知識。關於此期的聲母和韻母及韻部等的歸納分析,語言學家們是依據中國古代的詩歌總集《詩經》為準的,因而《詩經》成為上古音系統的代表。
(二)中古音:從晉到南宋時期,此期產生了韵韻書,而且唐宋時期製訂了官方韻書,建立了音韻學。北宋頒佈的《廣韻》為中古音系統的代表。
(三)近古音:從元代到清代末年,此期的語音發生重大的變化,即中古的平聲分為陰平和陽平,入聲消失而分化到平聲、上聲和去聲之中,適應通俗文藝的俗韻出现。元代周德清的《中原音韻》體現了此期音韻特點,成為近代音系統的代表。在近代语音的基礎上形成了我們以北京語音為準的現代音系统。
中国的律诗产生于中古音时期的唐代,当时凡讲四声、平仄和韵,一律依据当时的音韵,而且以政府公布的官方韵书为准。官韵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。
晋代吕静编有《韵集》五卷,分为五篇,每一篇中将同音字排列一起,尚未分韵部。六朝的韵书有十余种,如周研的《声韵》四十一卷、阳休之《韵略》一卷、沈约《四声》一卷、夏侯咏《四声韵略》十三卷。这些古韵书皆早已散佚了。隋代初年(581-589)学者陆法言在家里邀请刘臻、颜之推、卢思道、李若、萧该、辛德源、薛道衡、魏彦渊等八位朋友,讨论中国音韵问题,评论各种韵书得失,分韵辩音,准备编制一部通行的标准韵书。隋代仁寿元年(601),陆法言根据当时讨论的提纲,著成了划时代的《切韵》。唐代开元年间(713-741),孙愐在《切韵》的基础上加以增补订正著成《唐韵》,作为国家公布的用韵标准。北宋景德四年(1007)崇文馆陈彭年等向朝廷呈上校定的《切韵》五卷,次年大中祥符元年改名为《大宋重修广韵》(简称《广韵》),由朝廷颁布实施。稍后,丁度等奉朝廷之命修订《广韵》为简本,作为礼部科举考试时考官和士子的使用范本,此简本称为《礼部韵略》。此本经宋代历朝增修,南宋淳祐十二年(1252)刘渊奉命编定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》,因刘渊为平水(山西临汾)人,故此韵被称为《平水韵》。《礼部韵略》自北宋以来成为官方韵书的正统,此后元代的诗韵、明清两代的官方韵书皆属一个系统。清代康熙五十年(1711)张玉书等奉命编纂《佩文诗韵》为作诗准则;乾隆时礼部尚书周兆基作《佩文诗韵释要》极为简明适用,通行于世。
从《切韵》、《唐韵》到《广韵》,在音韵方面是属于一个系统。《广韵》五卷,上平声为一卷,下平声一卷,上声一卷,去声一卷,入声一卷。“上平声”与“下平声“并无声调的区别,皆是平声,因平声字最多,故分上下两卷。凡同声调同韵的字汇为一部,平声五七部,上声五五部,去声六十部,入声三四部,共为二○六部。在《广韵》韵部下原注有“独用”或“同用”。凡独用的韵部,在人们作诗用韵时若选此部韵,便不准使用邻近的韵部;凡同用的韵部,注有与某部同用,如“冬”部注“钟,同用”,则此两部韵可以合用;又如“支”部下注“脂、之”同用,则“支”、“脂”、“之”三部韵可以合并使用。因此刘渊编《礼部韵略》时按《广韵》可同用的韵部进行合并,并为一○七部;元代阴时夫编《韵府群玉》改为一○六部,自此成为传统诗韵韵部。
诗律的声韵标准即是《广韵》音系。我们学习诗律,辨别平仄、四声、韵部,皆依《广韵》音系为准,不容许变通,必须严格遵守。
因此,我们要学会诗律必须与上古音、近代音和现代音划清界限,尤其切忌以现代普通话语音去比附。《广韵》各韵部的音值,语言学家们只能推测和试拟。我们现在谈格律诗的四声是以《广韵》所列的四声,例如其平声韵各部所收的平声字为平声,上、去、入三声所收之字为仄声;我们作诗用韵,依《广韵》音系简化的一○六部韵。这是规定,不容讨论。
(謝桃枋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)